利未記 22

吃聖物的條例

22 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 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:你們要謹慎處理[a]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,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褻瀆我的聖名。我是耶和華。 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不潔淨的,卻挨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華。

亞倫的後裔中,凡有痲瘋病的,或患漏症的,都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了那因屍體而不潔淨的東西,或遺精的人, 或摸到任何使他不潔淨的羣聚動物或使他不潔淨的人,無論那人有甚麼不潔淨, 摸了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 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免得玷污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 他們要遵守我的吩咐,免得因褻瀆聖物[b],擔當自己的罪而死。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
10 「任何外人都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雇工,都不可吃聖物。 11 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銀錢買來的人,就可以吃聖物;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。 12 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 13 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,又沒有後裔,她回到父家,好像年輕的時候,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。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。 14 若有人誤吃了聖物,要把聖物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。 15 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, 16 免得他們因吃聖物而自取罪孽。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」

蒙悅納的祭物

17 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 18 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,以及以色列眾人,對他們說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[c],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作燔祭,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, 19 就要將一頭公的,沒有殘疾的牛,或綿羊,或山羊獻上,這樣你們才蒙悅納。 20 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。 21 若有人從牛羣或羊羣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,或是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須是健康、無任何殘疾的,才蒙悅納。 22 凡瞎眼的、受傷的、斷腿的、潰爛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,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23 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,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若用來還願,就不蒙悅納。 24 凡睪丸損傷,或壓碎,或破裂,或閹割的,都不可獻給耶和華;不可在你們的地上行這事。 25 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,也不可獻上作你們 神的食物;因為牠們有缺陷,有殘疾,牠們必不為你們而蒙悅納。」

26 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 27 「剛出生的公牛,或綿羊,或山羊,七天當跟着牠的母親;從第八天起,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,這是蒙悅納的。 28 無論是牛或羊,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。 29 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; 30 要在當天吃,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華。

31 「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,遵行它們。我是耶和華。 32 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。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, 33 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 神。我是耶和華。」

Footnotes

  1. 22.2 「謹慎處理」:原文是「遠離」。
  2. 22.9 「聖物」:原文是「它」。
  3. 22.18 「寄居的」:有古卷和撒瑪利亞五經是「寄居的外人」。